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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委员会、地市抗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26〕组字17号),我会现组织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和奖项名额
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全省不超过110名。陕西青年科技标兵获奖者全省不超过15名,在本届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我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
各专业委员会、地市抗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可择优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协会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推荐至陕西青年科技奖工作专班。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候选人的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六)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
(七)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八)候选人获奖后,本人及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九)候选人获奖后,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陕西省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陕西青年科学家大会等活动。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候选人登录登录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平台(http://sxqnkjj.sxkjcgzh.org.cn),根据要求注册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各推荐人提交保密审查证明和科研诚信证明各1份。
(1)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无固定模板,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科研诚信证明由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共同开具(无固定模板,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材料及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材料各1份。
3.《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
4.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类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请各位候选人于2026年7月27日前完成候选人电子材料审核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5.所报书面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学术科普部 韩丕华 魏 璐
联系电话: 029-85413280、13310979766(韩)、15202413592(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4号凯德新地城办公楼西塔1502单元
陕西省抗癌协会
2026年7月16日